|
2006年,外地人在郑州买房占到了六成,那么,如果在外地已经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郑州购房,还能使用吗?昨天,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了肯定的答复,并对外地人在郑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据了解,近年来,外地人在郑州购房的数量持续上升。仅2006年,外地个人(郑州市区以外人士,含郊县市、军人等)在郑州市区购买商品房面积488.14万平方米,占年度个人购房总量(不含单位购房面积)的比例已达62.6%。其中郊县人员占8%,市域外省域内人员占45%,外省人员占8%,其他外地个人占1.6%。其中有一部分外地人已在外地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而在郑州工作,他们买房时能在郑州申请住房公积金吗?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规定,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的设区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从去年3月开始,外地、市职工在郑州市(或所属县、区)购买住房时,只要提供本人所在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就可以向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按《郑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该中心进行了说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在郑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需要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该明细单能够显示借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住房公积金账号”,借款人的“姓名”、“住房公积金账号”、“住房公积金余额”、“月缴额”。还要清晰地显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逐月的缴存情况,能够证明住房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超过6个月,并且必须缴至申请贷款之日的前一个月。此外,在该明细单上要加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章。(李红 路丽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