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广播 | 经济广播 | 交通广播 | 戏曲广播 | 音乐广播 | 农村广播 | 旅游广播 | MyRadio | 说文解字 | 魅力中国 | 中原之声 |  
| 电台简介 | 收听指南 | 广告服务 | 新闻中心 | 网上直播 | 音频点播 | 视频点播 | 声讯服务 | 活动图片 | 互动社区 | 发射中心 | 声音的魅力 | 文化频道 |
您现在的位置: 河南广播网 >> 经济广播 >> 经广信息快递 >> 经济广播正文
全国六大电网提高电价  地震灾区不作调整           ★★★ 【字体:
全国六大电网提高电价  地震灾区不作调整
作者:.    经济广播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记者周英峰)记者2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本月1日起适当提高南方、华中、华东、西北、东北、华北六大电网电价水平。但四川、陕西、甘肃省列入国家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县(市)各类用电价格均不作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影响,适当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其中,南方电网的云南省提价幅度最高,为每千瓦时3.50分钱;东北电网的内蒙古东部地区提价幅度最低,为每千瓦时0.43分钱。北京市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03分钱。同时,提高了符合国家核准(审批)规定的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为逐步理顺电网输配电价,补偿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此次还提高了各省区市输配电价。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至每千瓦时2厘钱,但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仍维持原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其中,浙江省电网提价幅度最高,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3.21分钱;四川省电网提价幅度最低,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33分钱。北京市电网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3分钱。
  通知特别指出,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要求,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贯彻落实。
经济广播录入:刘占英    责任编辑:刘占英 
  • 上一篇经济广播:

  • 下一篇经济广播: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经济广播
    没有相关经济广播
    友 情 链 接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广播网新华网河南频道人民网河南视窗中广网河南分网中新网河南新闻大河网
    中原网东方今报中国郑州网河南文化产业网海边草屋河南房产市场河南省教育网商丘教育网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郑公信备:4101000000190 本站广告业务联系电话:0371-65889563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1-65889065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号:1605124豫ICP备0500319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豫B2-20040056
    地址:郑州市经五路2号广播大厦 邮编:450003
    Copyright © 2005 Radiohenan.com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版权所有